九月的风裹着夏末的余温,吹过大学宿舍楼下高悬的横幅,也吹得我行李箱里那本《小王子》的书角微微卷起,那是我在开学前一周,特意去家附近旧书店买的——书脊是磨砂的深蓝色,封面印着戴围巾的小王子站在星球上,扉页上我用铅笔歪歪扭扭写着:“2023年9月,我的大学第一本书。”

其实刚拿到录取通知书时,我满脑子都是“自由”:终于不用再被五点半的闹钟拽起来,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熬夜追剧,终于能摆脱父母“该学习啦”的催促,直到拖着行李箱站在宿舍门口,看着上铺陌生的床板、桌上空荡荡的水杯,才突然意识到:自由原来也带着点慌张,我像个被丢进陌生森林的小孩,攥着那本《小王子》,像攥着一颗定心丸。

那本书是我在旧书店淘的,当时店员阿姨笑着问:“大学生啊?要教材吗?”我摇摇头,指尖划过书架上一排排崭新的教辅书,最后停在角落里那本泛黄的《小王子》上。“它旧旧的,”我当时对阿姨说,“但好像有故事。”阿姨叹了口气:“这书放半年了,没人买,小王子嘛,大人都不太懂。”

我倒是不懂为什么“大人不懂”,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小学,只记得狐狸说的“驯服”很神秘,玫瑰花有点“作”,可坐在宿舍的床上,九月午后的阳光透过纱窗,在书页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我突然读懂了狐狸的另一句话:“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那时我正对着手机里妈妈发来的“记得吃早饭”出神,高中三年,妈妈的唠叨像背景音,我从未觉得有什么特别,可此刻隔着几百公里,那句“记得吃早饭”突然变得沉甸甸的——原来那些被我忽略的“花费的时间”,早已悄悄把我和家人“驯服”在了一起,就像小王子的玫瑰,她不是宇宙里最特别的星球,但因为浇灌、除虫、听她抱怨和吹嘘,她成了小王子独一无二的玫瑰。

那天下午,我读得很慢,读到小王子离开玫瑰时,眼泪差点掉在书页上;读到飞行员说“所有大人曾经都是小孩”,我忽然想起高中班主任说的“你们现在觉得苦,以后会怀念”,原来成长不是变成“大人”,而是永远记得自己曾是小孩——会为一颗糖开心,会为一朵花驻足,会在陌生的环境里,用一本旧书寻找熟悉的温度。

后来那本书成了我的“宿舍常客”,我在书页空白处写上课笔记:文学概论老师说“细节是文学的血肉”,我就旁边画朵小小的玫瑰;思修课讨论“理想”,我在“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下面画了个闹钟,旁边写“我的理想,是让期待变得有意义”,再后来,室友失恋时,我把书递给她,指着狐狸的话说:“你看,‘驯服’就是建立联结,他曾经是你的玫瑰,但你也是他的狐狸呀。”

如今毕业在即,那本《小王子》的书脊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扉页上的铅笔字也模糊了些,可每次翻开它,九月午后的阳光、宿舍里淡淡的樟脑味、妈妈发来的那句“记得吃早饭”,都会像潮水一样涌来,原来“考上大学读的第一本书”,从来不仅仅是一本书——它是我在陌生环境里抓住的第一缕光,是提醒我“永远保持童心”的温柔锚点,更是告诉我:所谓成长,就是在不断“驯服”与“被驯服”中,慢慢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朵玫瑰。

就像小王子说的:“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某个角落里藏着一口井。”而我的大学时光,那本《小王子》,就是藏在岁月角落里,永远清冽的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