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教育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长治六中现面向全国高校开展202X年校园招聘工作,诚邀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基础教育的优秀毕业生加入,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长治六中(全称“长治市第六中学校”)是长治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始建于XX世纪XX年代,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学校秉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的办学理念,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育人目标,形成了“严谨、务实、奋进、卓越”的校风,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先后荣获“山西省文明校园”“长治市示范高中”“长治市教育教学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长治市基础教育的标杆学校之一,学校现有XX个教学班,在校学生XX余人,教职工XX人,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教学需求,本次校园招聘涉及以下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长治六中202X年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岗位类别 招聘学科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参考)
高中教师 语文 X名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学科教学(语文)
高中教师 数学 X名 本科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高中教师 英语 X名 本科及以上 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
高中教师 物理 X名 本科及以上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学科教学(物理)
高中教师 化学 X名 本科及以上 化学、应用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高中教师 生物 X名 本科及以上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学科教学(生物)
高中教师 政治 X名 本科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高中教师 历史 X名 本科及以上 历史学、世界史、学科教学(历史)
高中教师 地理 X名 本科及以上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学科教学(地理)
通用技术 通用技术 X名 本科及以上 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注:最终招聘学科及人数可根据报名及实际需求调整,具体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责任心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3. 身体健康,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4.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4年X月X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X月X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 学历要求:应聘者须为202X届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在202X年X月X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须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2.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高度相关,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胜任高中阶段教学任务;
  3. 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课堂驾驭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4. 荣誉优先: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奖项、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招聘流程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X年X月X日17:00。

    •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长治六中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zlzrs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 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招聘现场(详见附件2)提交报名。
  2. 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3. 考核:考核分为笔试、试讲(说课)和面试三部分。

    • 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试讲人选(比例1:3)。
    • 试讲(说课):现场抽取课题,准备30分钟后进行15分钟教学展示,主要考察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效果等,满分100分。
    • 面试:主要考察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20%,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4. 体检与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5. 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或实行聘用制管理,具体以长治市人社局政策为准)。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应聘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