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风裹着桂花的甜,从图书馆的玻璃窗涌进来时,我正站在三楼的文学区,手指划过一排排书脊,刚结束军训的我,皮肤还带着晒伤的泛红,行李箱里塞着父母塞的家乡特产,心里却像被风吹乱的云——既期待大学的“新”,又怕这“新”太陌生,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辅导员说:“去教材科领书吧,专业第一课的必读书。”我捏着那张印着《文学概论》的清单,穿过飘着梧桐叶的林荫道,找到那栋贴着“教材供应”红标的平房,推开门,油墨混着纸张的味道扑面而来,像打开了时光的匣子,工作人员从架上抽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书,硬壳封面印着烫金的“文学概论”四个字,下方是一幅抽象的油画,模糊的色块里像藏着无数故事。“新生吧?”她笑着把书递过来,“这书有点厚,但慢慢啃,能嚼出味儿。”
我把书抱在怀里,沉甸甸的,比想象中还要重,回到宿舍,室友们都在铺床、挂帘子,我把书放在靠书桌的床头,像安放一个重要的秘密,封面的塑料膜还没撕,我能摸到里面纸张的纹理,带着点新书的挺括,撕开膜时,发出“刺啦”一声,引得室友抬头:“哟,这么正式?”“第一本书嘛,”我有点不好意思,“得有个仪式感。”
晚上,宿舍熄灯后,我打开床头灯,借着昏黄的光翻开了第一页,扉页上印着学校的校徽,下面一行小字:“献给每一位在文字中寻找光的人”,序言里,作者写着:“文学不是高高在上的庙堂,而是我们照见世界的镜子,也是安放心灵的故乡。”那些曾经觉得遥远的“文学理论”,突然有了温度,我读到“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想起高中时偷偷在课本下读小说的自己;读到“风格即人”,突然理解了为什么语文老师说“文字里藏着一个人的灵魂”。
第二天上《文学概论》课,老师穿着浅灰色的毛衣,站在讲台上说:“这本书是你们的‘地图’,但不是‘终点’,文学的路,要自己走。”他翻开书,指着某一页:“这里说‘文学是想象力的翅膀’,谁能举个例子?”我举起手,结结巴巴地说:“就像……就像《哈利波特》,把魔法写得很真实,让人觉得‘如果我是巫师就好了’。”老师笑了:“说得很好,文学就是让不可能,在文字里变得可能。”那一刻,我手里的书突然变得轻盈,好像不是我在读它,是它在带着我飞。
后来,这本书成了我的“随身伴侣”,在图书馆排队等位置时,我会掏出来翻几页;在食堂排队打饭时,我会借着灯光读一段;甚至在操场跑步时,也会带着它,跑到看台上坐下,读一篇关于“叙事视角”的案例分析,书页渐渐被翻旧了,边角起了毛,扉页上的校徽也被手指磨得模糊了,但我用铅笔在空白处写满了批注:“这里说的‘陌生化’,是不是就像把‘月亮’写成‘玉盘’?”“原来悲剧的魅力在于‘净化’,看完《雷雨》后,我哭了很久,心里却很畅快。”
有次和室友讨论“文学有没有用”,她觉得“读小说又不能当饭吃”,我把书摊开,指着“文学的社会功能”那一页说:“你看,它说文学能‘反映时代’,像《平凡的世界》,让我们看到普通人的生活;还能‘启迪思想’,像《百年孤独》,让我们思考孤独的意义,它不能直接填饱肚子,但能喂饱我们的心。”室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第二天,她也借了一本小说。
毕业那天,我收拾行李,把这本《文学概论》放进最里层的行李箱,书已经泛黄,书页间夹着各种小东西:一张图书馆的借阅卡,上面有我第一次借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