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这片钟灵毓秀的喀斯特大地上,有一所与时代同频、与法治共进的学术殿堂——贵州一本大学法学院(注:以贵州大学法学院为主要代表,其作为贵州省唯一的“211工程”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院是省内法学教育的标杆),自诞生之日起,学院便以“立足贵州、服务西南、面向全国”为定位,肩负着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推动地方法治建设的使命,它已成为黔中大地上一颗闪耀的法治明珠,用知识与智慧守护公平正义,用实践与创新赋能地方发展。
历史底蕴与办学积淀:从“法律系”到“法学院”的跨越
贵州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1980年设立的贵州大学法律系,是改革开放后贵州省最早恢复法学教育的单位之一,从最初的筚路蓝缕到如今的枝繁叶茂,学院始终与贵州高等教育发展同呼吸、共命运,2002年,法律系升格为法学院;2017年,随着贵州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法学院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法学学科被纳入学校“一流学科”培育体系,成为服务西部高等教育振兴的重要力量。
四十余载风雨兼程,学院积淀了“明德笃学、践法致公”的院训精神,既有老一辈学者如法学泰斗周枏先生弟子等播撒的法学火种,也有新一代青年学者接续奋斗的青春足迹,历史的沉淀让学院始终保持着深厚的学术底蕴与严谨的治学传统,为贵州乃至西部法治事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
学科建设与师资力量:打造西部特色法学高地
作为贵州省法学教育的领军者,学院始终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法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民族法学、生态法学、经济法学等方向形成鲜明特色,民族法学依托贵州多民族聚居的省情,成为国内该领域研究的重要基地;生态法学则紧扣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师资是学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人,其中教授20余人、副教授30余人,博士生导师10人,多数教师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访学经历,他们中有“全国优秀教师”“贵州省教学名师”,也有在民族习惯法、环境资源法等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学者,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顶级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多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为西部法学研究贡献了“贵大智慧”。
人才培养与特色育人:培养“懂法律、接地气、有情怀”的法治人才
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构建了“理论教学+实践实训+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上,除了法理学、宪法学等核心课程,还开设了《民族习惯法研究》《生态法专题》《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等特色课程,将贵州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融入课堂。
实践教学是学院的鲜明标签,学院建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平台,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等50余家单位建立实习基地,学生可参与真实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服务,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模拟法庭大赛中屡获佳绩,多名学生获评“贵州省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更值得关注的是,学院鼓励学生深入民族村寨、乡村振兴一线,通过“法律三下乡”“法治调研”等活动,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能力,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基层法治人才。
服务地方与使命担当:为贵州法治建设注入“学院力量”
“法学教育不能脱离大地。”学院始终将自身发展与贵州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立法层面,学院教师多次参与《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起草论证,为科学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在司法层面,教师担任法院陪审员、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参与疑难案件研讨,推动司法公正;在法律服务层面,学院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千余次,助力化解基层矛盾。
特别是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中,学院学者深入黔东南、黔南等民族自治州,系统梳理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习惯法,推动其与国家法律的衔接融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法治保障,在生态法治领域,学院团队研究“河长制”“林长制”的地方实践,为贵州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提供了理论参考,这些实践不仅彰显了学院的社会责任,也让法学教育真正扎根大地、服务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