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季,随着气温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多次强调,中学生防溺水工作关乎青少年生命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学生的生命健康,教育部联合多部门持续加强防溺水教育与管理,通过“教育引导、家校协同、社会联动”三位一体的防护网,为青春成长保驾护航。
溺水是中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警钟必须长鸣
据教育部统计,溺水已成为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首要原因”,其中中学生占比超过60%,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和放学后,地点集中在河流、池塘、水库、工地水坑等野外危险水域,许多中学生因安全意识薄弱、盲目自信或侥幸心理,在无成人监护的情况下下水游泳、嬉戏,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这些案例警示我们:防溺水教育绝非“小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让“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的理念深植每个学生心中。
教育部明确“六不准”,筑牢行为安全底线
为从源头上预防溺水事故,教育部反复强调并推广中学生防溺水“六不准”原则,这是每个学生必须牢记的安全准则:
-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 不准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 不准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假期中,在水边、到水里玩耍、嬉戏、打闹。
这“六不准”是教育部结合多年事故教训总结出的“铁律”,既是行为底线,也是生命红线,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宣传海报等形式,让学生熟记于心;家长需配合学校,在日常中反复强调,引导学生将“六不准”转化为自觉行动。
三方联动织密防护网,构建全场景安全屏障
防溺水工作不是“独角戏”,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家校社”共治的防护体系。
学校:教育为先,强化日常管理
学校是防溺水教育的主阵地,教育部要求各地中小学将防溺水教育纳入课程体系,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应急演练等形式,让学生掌握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如使用救生圈、竹竿等工具施救,避免盲目下水),学校需加强日常管理:在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校园周边危险水域的排查和警示;通过班级群、家长会等方式,定期向家长推送防溺水提醒,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家庭:监护为要,落实“看管责任”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教育部明确要求,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尤其在周末、暑假等关键时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不让孩子单独前往野外水域,不让孩子参与无组织的游泳活动,家中常备救生设备等,对于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或特殊家庭学生,学校需与社区、村委会联动,加强重点帮扶,确保监护“不缺位”。
社会:排查为基,消除环境隐患
社会各方需共同参与危险水域治理,教育部联合水利、应急等部门,推动各地对学校周边的河流、池塘、水库等隐患水域进行排查,加装防护栏、警示牌,配备救生设备;鼓励社区、志愿者组织成立“防巡逻队”,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及时劝阻学生危险行为;媒体平台应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应急技能是“生命保险”,科学处置才能化险为夷
防溺水不仅要“防”,更要“会救”,教育部强调,学生需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能力:
- 自救:若不慎落水,保持冷静,尝试仰漂,头部后仰口鼻露出水面,有节奏地呼吸,避免挣扎导致体力透支;
- 互救:发现他人溺水,立即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利用救生圈、竹竿、绳索等工具从岸上施救,严禁手拉手盲目下水;
- 科学施救:若必须下水,应从背后接近溺水者,将其头部托出水面,迅速带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学校需定期组织防溺水应急演练,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技能,避免因“无知”导致二次事故。
生命至上,共护青春安全
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安全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教育部将持续深化防溺水教育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也呼吁每一位家长、每一位社会成员共同行动起来,关注学生安全,守护危险水域,让“防溺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唯有如此,才能让青春远离伤害,让生命之花绽放光彩。






